校内各单位:
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第八十五条规定:“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请各单位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党政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