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领域工作落实,根据《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统筹联动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西交党〔2019〕22号)文件要求,对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党委工作报告执行情况(2015-2019),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党委常委(扩大)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决策事项以及《西南交通大学2019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督查督办联动工作组将对各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总结执行情况,并填写督办表。
一、填写说明
(一)督办内容将由党政办公室通过电子邮件在12月6日17:00前发送至相关单位。
(二)涉及牵头单位有:党政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党校、人才工作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老干部部、党委保卫部、校工会、校团委、机关党委、战略与学科发展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对外合作与联络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川藏铁路工作办公室)、文科建设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计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产业处、产业集团、信息化与网络管理处、期刊社、图书馆、档案馆、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创新创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数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利兹学院、轨道交通国家实验室、天佑铁道学院、体育工作部。
(三)需要填写的内容共有两处:
第一,填写执行情况。
根据督办类型进行填报:
属于“一类督办”的,只需填写执行情况中的“执行状态”情况,即选填“按期完成、延期完成、持续推进、无法完成”。但是,填写“无法完成”状态的,需说明无法完成的具体原因。
属于“二类督办”的,需详细叙述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1.执行状态为“已完成”的,需填写:
(1)执行状态:时限内完成/延期完成。
(2)执行情况:应围绕决策事项及任务要求逐一回答。
(3)执行效果:总结决策执行后的效果。
2.执行状态为“未完成/持续推进/无法完成”的,需填写:
(1)执行状态:未完成(预计何时完成)/持续推进(预计何时完成)/无法完成。
(2)执行情况:应围绕决策事项及任务要求逐一回答。
(3)存在困难:逐项描述。
(4)解决办法:逐项描述。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逐项描述。
第二,填写自评等级。
请各相关单位结合落实执行情况填写自我评价(优、良、中、差)。
二、提交方式
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将 督 办 单 电 子 版 以 本 单 位 名 称 命 名 发 送 至dcdb@swjtu.edu.cn。
联系人:贺薇
电话:138 8027 4346 / 6636 6887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