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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办关于寒假保密事项的提醒通知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     日期:2017-01-09 18:46:00   点击数:  
 

校属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为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保密办就有关保密事项提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落实。

一、放假前需完成保密工作

1.二级单位保密工作责任人要组织开展对本单位人员,特别是涉密人员进行假期保密教育及保密提醒,安排好假期间保密工作,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2.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失泄密隐患排查,对学期保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3.各保密要害部位责任人提前做好防护设施设备检查,确保运行正常;督促涉密人员假期间按规定妥善保管好涉密文件、资料、涉密介质及便携式计算机等。

二、假期间需注意保密事项

4.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保密要求,严禁使用上网机处理涉密信息,严禁在家中或其他非涉密场所处理涉密事项。

5.不得将知悉的国家秘密泄露给无关人员或亲朋好友。

6.涉密人员出国(境)旅行、探亲的,要自觉按规定提前办理请假审批手续,返校后及时向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境外执行保密要求情况,所持《涉密人员出境审批及备案表》需经保密责任人确认签字后,连同证照一并于返校10日内交保密办。

7.需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会议及进行对外科技交流的,请提前办理有关审查审批手续。

8.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保密办,对隐匿不报、延误处理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9.其它保密工作事项按学校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三、特别提醒

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请务必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及学校保密管理规定,不因假期而放松保密要求。

                               保密办

                             2017年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