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保密那些事儿|为治理清王朝,乾隆皇帝采取了哪些保密策略? 乾隆皇帝,即清高宗,是清朝第6位皇帝,统治长达60年,是中国古代也是世界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之一。
乾隆在康熙、雍正两代皇帝70余年治理基础上,励精图治,开创了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盛世——“康乾盛世”,是中国古代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在保密方面,乾隆也提出了一些较有影响的观点和政策。
严格区分密与非密
在保密制度上,乾隆强调区分密和非密,反对过度保密,颇具务实精神。以奏折为例,一些官员为表忠心和勤政,将一些不应密奏的事件以奏折形式上报,乾隆对此均严厉批评。
乾隆十五年,山东巡抚准泰用奏折弹劾滋阳县知县方琢。乾隆批评准泰说,此等事件“并非应密之件”,使用公开的题本即可,竟然以密奏上报,不仅“与体制未协,于办理地方事务, 亦失慎重之意”。
在随后发给各省督抚的一份公开谕旨中,乾隆帝还列举了一些“并非应行密办”的“地方公务”,例如“参劾不职属员”、请求“革职休致”、请求“降补改教”等,本来用公开的题本上报即可,但一些督抚都用密奏上报请示。乾隆批评这“于体制未协”,要求各省督抚对此等公务, 概用题本。
乾隆朱批奏折乾隆五十五年和五十八年,乾隆又从驿站管理角度,两次专门发布谕旨,批评一些地方官将“寻常照例之件”以奏折形式上报,擅用五六百里驰递,“不知轻重缓急”,“甚属不晓事体”,“殊非慎重驿站之道”。乾隆还在谕旨中说:“朕日理万机,于臣工章奏,披览从不惮烦。但此等重复之案,徒烦案牍,实属无谓。”
乾隆六十年,乾隆就各省督抚应当密奏的事项作出原则性规定,并就一些具体情况作出个别规定。比如,奉旨办理的事务、命盗邪教等重案、修改章程等关系民瘼的紧要事宜应随时密奏,至于日常事务,若有以前的规定、惯例、档案可查的,不必专奏滋扰。
乾隆还曾批评户部将银库实际数字保密,认为这是国家财政大计,支出收入都有根据,“原属大公至正,又何必掩人耳目乎?”虽然当时并无所谓定密制度,而且乾隆帝的这些谕旨和措施主要是从当时公文运作、信息输送角度考虑的,但实质上,均可视为纠正定密不当、正确区分密与非密的案例。
处理泄密案毫不手软
在泄密案处理上,乾隆不但强调依法严惩,而且注重政治影响。
乾隆朝前后曾发生多起泄密案,如乾隆三十二年军机章京王昶、赵文哲、徐步云、黄骏昌等泄露两淮盐引案,而经常被提到的则是奏事太监高云从泄密案。此案不仅见诸乾隆朝实录,清代皇室宗亲爱新觉罗·昭梿所撰笔记《啸亭杂录》卷一《不用内监》,以及民国学者邓之诚《骨董琐记》卷三等书中均有提及。
《啸亭杂录》这主要是因为高云从泄密案不仅涉及泄密(高将乾隆皇帝关于道府官员使用情况的朱批,透露给军机大臣于敏中),还涉及内外官员勾结。此前,高云从在外买田买地与卖主发生纠纷,于敏中帮忙给审理案子的地方官打招呼得以解决。此外还有3名地方高官高薪聘请高云从的弟弟为长随。
案发后,乾隆震怒,当即下令将高云从斩首示众,高云从的上司、负责稽查奏事处的御前侍卫春宁被革职治罪,于敏中“部议革职,诏从宽留任”,但政治生命宣告结束,乾隆下旨痛加斥责。与高云从有来往的其他官员也都受到严惩。
清朝重臣于敏中与两淮盐引案等其他泄密案相比,该案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主要表现在政治上。高云从因职务之便掌握大量核心机密,随便透露一点都是官员们千金难买的信息,而官员们愿意与其交往甚至变着法儿攀附也是看中这一点。这对皇权的威胁是不言而喻的。乾隆正是看出这个案件在政治上的严重性,才痛下杀手,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