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西南交通大学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是学校师生员工对外证明身份,以学校党委名义联系相关工作、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凭证,为了规范介绍信的出具和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介绍信出具原则
1.凡本校师生员工确因公对外联系需要出具介绍信的,可到党委办公室办理。
2.单位或个人开具介绍信时要填写《介绍信使用申请单》,并由相关职能部门或学院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3.开具介绍信由党委办公室专人亲手填写相关内容,无特殊情况不得由其他人填开介绍信。
4.管理人员在开具介绍信时,要将介绍信的内容填写明确具体,介绍信正文与存根记载要求一致,并填写有效限期。
第二条 介绍信出具流程
1.教职工外出参加会议、联系工作、办理业务、从事教学、科研等活动,凭单位负责人签批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使用申请单》到党委办公室综合科办理。
2.在校学生外出实习、参观、调研,凭所在院系负责人签批的《介绍信使用申请单》到党委办公室综合科办理。
第三条 介绍信出具要求
1.用于购买危险品、教学用违禁物品等特殊用途时,须由相应职能部门(如:科研院、教务处、研究生院、资实处等)审批通过后方可到党委办公室综合科办理。
2.若需要到保密单位联系工作、购买军用地图等涉及保密工作而出具介绍信,须由单位负责人、党委办公室机要科(保密办)审批通过后方可到党委办公室综合科办理。
3.介绍信必须写明具体用途、出具时间和有效期限。严禁出具空白介绍信。
4.介绍信持有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对介绍信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作好善后工作;因客观原因需重新出具介绍信的,原件要退回党委办公室。
第四条 介绍信的保管
介绍信及《介绍信使用申请单》由党委办公室文秘科专人负责严格保管。
第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六条 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